【警情通报】济南公安行政拘留一名网上违法行为人员

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为泄私愤,故意捏造被侵害人孟某与他人存在矛盾的事实,对孟某进行造谣诽谤,并在网上传播,影响恶劣。济南公安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(二)项之规定,给与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网安民警提醒您: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请大家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携手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社会。

关于作者: shizh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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